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 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加强和 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家 庭教育工作,全国妇联、教育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意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实现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从落实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 本、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 道德建设作出重大决策和全面部署,特别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 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要重视和发展家庭 教育,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并明 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 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责任。各级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一 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发展家庭教育对于优化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特殊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家庭教育在学校、 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网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高度负责 的态度自觉担当起这一光荣而重大的政治任务。 (二)多年来,各级妇联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合作,认 真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 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家庭教育工 作“九五”、“十五”计划,积极推进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 指导机构建设,努力发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促进了家庭教 育知识的普及和家庭教育水平的提高。面对未成年人成长发 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我国的家庭教育工作还存在 着一些薄弱环节,重视家庭道德教育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 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各级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贯彻《意见》精神, 做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工作,作为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 一项重要、紧迫和长期的任务,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工 作全局,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整 合资源、发挥优势,以求实创新的精神,把家庭教育工作的各 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四)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实施《中 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目标和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 五”计划,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四项主要 任务,针对新形势下家庭教育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 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工作的新规律、新机制、新对策,立足于提 高家长素质和加强家庭道德教育,切实做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 育的各项工作,加快家庭教育工作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进 程,促进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 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为培养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 德修养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贡献。 (五)家庭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教育和引导家长更 新家庭教育观念,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改变重智 轻德、重知轻能的倾向,重视子女思想品德教育,促进子女全 面发展。二是教育和引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知识,实现教育角 色和教育方式的转变,从单纯教育者转变为共同学习者,由单 向灌输转变为双向互动,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 效性。三是教育和引导家长加强自我约束,重视言传身教,以 自身良好的品德修养、行为习惯影响子女,努力建立民主平等 和睦的家庭关系,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四是 教育和引导家长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实践, 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促进“三教”结合,实现家庭 教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
三、着力抓好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重点工作 (六)全面落实工作规划。各级妇联和教育部门要认真组 织实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努力抓好“十五”计划目 标的监测评估,与各地儿童发展纲要目标的监测评估相同步。 通过评估,进一步总结经验,交流成果,查找差距,完善措施, 确保“十五”计划目标的如期完成。全国妇联、教育部将在部 分省区市组织抽查评估,重点检查落实《意见》精神、推动家 庭道德教育工作的新举措新发展,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全 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各地也应从实际出发,着 手考虑制定新一轮家庭教育工作计划。 (七)认真组织科学研究。要依靠各级家庭教育学会、研 究会、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以及各级各类教育研究机构和 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的专项研究和理论研究,尤其要 加强应用研究。要针对当前家庭教育中的突出矛盾和难点、盲 点问题,确定研究目标和重点研究课题,每年都要有计划地完 成一定数量的调研任务,形成一批有份量的研究成果,并注重 成果的转化和实际应用,不断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水平。全 国妇联、教育部将适时召开家庭道德建设理论研讨会。 (八)大力发展家长学校。要进一步巩固发展中小学、幼 儿园家长学校,到“十五”末期,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至 少有一所家长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实施指导,在师资队 伍、教学要求、硬件设施、教学效果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 — 313 —要不断拓宽家长学校的办学渠道,依托社区和农村各类阵地和 设施,大力创建社区家长学校、村镇家长学校、流动人口子女 家长学校,以及亲子苑、家庭教育网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探索建立机关、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家长学 校,以满足不同群体家庭教育的需求。要认真组织实施《关于 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突出抓好规范管理、师资培 训和教育材料编写的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 (九)切实加强骨干培训。要把加强骨干队伍建设作为推 进家庭教育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依托家庭教育学会、 研究会和各级各类教育活动阵地,层层举办家庭教育示范培训 班,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训一批家庭教育工作骨干。教育行政 部门要运用所属教育资源,结合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围 绕家长学校建设,对中小学校长、德育课教师、家长学校教师 定期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壮大家庭教育专家队伍、讲师团队 伍、宣传工作队伍、专职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更好 地发挥他们在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中的示范、 辐射和带动作用。 (十)广泛推进宣传实践。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 网络等大众传媒和各类宣传阵地,集中开展强势宣传,大力弘 扬家庭道德教育主旋律,广泛传播家庭教育知识和成功经验。 联合有关部门,以家庭道德教育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争做 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上下联动, — 314 —在全国实施“六个一”工程,即:喊响一个“为国教子、以德 育人”口号,推出一批家庭道德教育丛书,组建一批家庭教育 讲师团,培训一批家庭教育工作骨干,发展一批示范家长学校, 表彰一批家庭教育先进典型。并把这项活动与评选文明职工、 创建学习型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小公民道德建设等活动有机 结合。通过宣传实践活动,扩大家庭教育工作覆盖面,营造人 人关心、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舆论氛围。 (十一)积极实施实事项目。针对新形势下广大家长在子女 教育方面的需求,各级妇联和教育部门要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 继续为家长和儿童办好事实事。要面向家庭,有计划地编写推 荐家庭道德教育指导用书,组织家长多读书、读好书,为家长 提供更多的精神食粮。要重视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进城 务工农民家庭的未成年人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指导和服务。 要面向家庭,积极推进绿色上网工程,鼓励开发健康的网络游 戏和学习软件,丰富家庭文化生活,净化家庭网络环境。要进 一步加强源头参与,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立法和完善各项保护未 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努力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 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积极构建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十二)健全组织机构,提供领导保障。各级妇联和教育 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 部门议事日程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推动这项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联合 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构,明确部门分工, 细化目标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效工作 机制,努力构建党政重视、妇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支 持、家长参与的社会化家庭教育新格局。 (十三)增加必要投入,提供资源保障。要抓住当前的有 利时机,推动研究和出台各项扶持政策,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提供政策支持。要增加对家庭教育工作的必要投入,力争把家 庭教育业务经费和事业发展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设立家庭 教育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培训、组织研究、阵地建设及表 彰先进等。努力发挥部门优势,整合内部资源,在人力、物力、 财力上给予保障,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广泛 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开发资金来源和设施、活动资源,形成 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社会合力。 (十四)完善考核制度,提供监督保障。各级妇联和教育 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分工,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部门工作的考核 内容和干部考核范围。中小学校要将其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的综 合考评指标。要积极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评估体系建设,从各地 实际出发,制定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量化细化家庭教育 工作指标,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要探索推行合格家长资格证书制度,完善对各类家长学校和家 庭教育指导机构的组织管理,促其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