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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制化建设调研报告

时间:2019-07-15 作者:皖家幸福安康 阅读:[196]

安徽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20197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作为一个人接受的最根本的教育,关乎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关乎国家命运和社会进步。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作出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关心重视和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省家庭教育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然而面对社会转型、家庭变迁、教育变革的外部环境,我省家庭教育面临诸多不容忽视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急需构建科学完备的家庭教育支持服务体系和监测评估考核奖惩制度。经过省妇联不懈努力和积极推动,《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家庭教育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结合省妇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部署,省妇联主席刘苹带领《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组围绕家庭教育法制化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调研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收集资料、座谈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

1.书面调研。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法律、司法解释、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外省立法情况等参阅资料45篇并汇编成册。收集并认真学习已出台条例省份的相关立法资料。

2.开展安徽省家庭教育现状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分为家长卷、教师卷和儿童卷三类问卷,并特别设计了留守儿童专项问题,调查对象分别为学生家长、教师和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问卷调查覆盖全省16个市和2个省直管县,采用纸质问卷调查和网络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回收有效问卷7万余份,其中家长卷55758份,教师卷15363份,儿童卷2951份。

3.实地走访。在安徽省家庭教育现状问卷调查数据的基础上,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大社建委、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组成《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组,分别前往已出台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的江西、江苏两省进行学习调研,在省内选取皖北、皖中、皖南部分市县开展立法调研。目前,调研组已实地走访了10个县(区)15个社区(村),3个中小学校,9个家庭教育机构,深入10余户居民家中;召开了由相关政府部门、家庭教育机构和学校等方方面面代表以及家庭教育专家、群众参加的座谈会;与近百名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进行座谈交流。

二、我省家庭教育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我省家庭教育工作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坚持立德树人根本要求,根据新时期家庭教育的新问题、新特点,在加强总体规划、完善服务网络、壮大工作队伍、丰富活动载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有益探索,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1.党政重视、部门联动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

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成立由省委副书记任组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省政府副省长任副组长,32家省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家庭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谋划全省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其中家庭教育工作是一项重要内容。全省各级成立由宣传、文明办、妇联、教育、民政、关工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或规划实施领导机构103个,管理指导各地家庭教育工作,定期沟通工作情况,联合开展调研督导,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为家庭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制定实施规划。在充分开展前期调研、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论证研讨的基础上,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等九部门制定发布《安徽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规划具有鲜明安徽特色,全面部署十三五时期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各地出台本地家庭教育五年规划,落实目标任务。按照规划要求,省妇联等九部门在综合各地自查评估和抽查评估的基础上,201810月顺利完成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根据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显示,规划实施测评指标基本达标,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我省十三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各级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优势,将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儿童发展纲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以指标形式量化家庭教育工作要求,并分解细化到部门,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省教育厅、省妇联联合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活动,以专家巡讲、评选命名实践基地、推广家庭教育典型经验等形式,推动形成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合肥市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台《进一步加强家校共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妇联在家校共育工作统筹规划中的职责分工。

2.学校内外、线上线下家庭教育支持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

学校家长学校普遍建立。教育部门在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广泛开展个案咨询和亲子活动指导,有效提高家长家庭教育水平。据《安徽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期评估,我省目前城市和农村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家长学校的比率分别为88.90%73.95%,学校教育的龙头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阜阳市制定《家教名校考核细则》,开展家教名校评估验收工作,引领家长学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校外活动场所广泛建立。各级政府按照《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立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要求,多举措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成9900多个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各部门发挥部门优势、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命名亲子阅读体验基地,建设爱心书屋、儿童快乐家园,开办四点半课堂”“爱心课桌,开放少儿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拓展各类儿童校外活动阵地。这些阵地已成为规范化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服务广大家庭和儿童的重要阵地。

家庭教育全媒体平台基本建立。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优势、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潮流,搭建覆盖城乡、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的家庭教育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家长提供权威立体方便快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妇联为例,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共创办各类家庭教育报纸、刊物23个,成立网上家长学校86个,搭建手机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新媒体平台335个,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主题实践和宣讲活动。另外,各地涌现出的家教微平台,如合肥市妈妈的力量微信群等也成为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知识的重要途径。

3. 素质较高、专兼结合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进一步壮大

加强家庭教育研究会政策理论研究。全省建立各级家庭教育研究会,定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会员,开展家庭教育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推广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开展家庭教育状况调研,发现和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总结推广家庭教育工作经验;承接政府有关家庭教育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安徽省家庭教育研究会成立于19853月,由从事和热心家庭教育事业的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医学、国学等各类专业人才和团体自愿组成,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省性、公益性、学术性3A社团组织,现有34个团体会员和207名个人会员。

汇聚专兼职指导服务人才。各地妇联牵头汇集了一批能力强、热心家庭教育事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坚力量,常态化开展线上咨询指导、线下讲座辅导、视频课程推送等公益服务。她们中有在职教师,有儿童快乐家园、儿童工作阵地等项目培养出来的家庭教育专兼职工作者,有教育咨询、心理辅导等机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家庭教育指导者,有关工委的五老人员,有科协的科普工作者,以及活跃在基层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志愿者等等。

培育家庭教育专业社会组织。各地各部门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培育和发展家庭教育相关社会组织,引导它们积极承接公共服务项目,根据家庭多元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目前全省妇联组织培育的家庭教育相关社会组织达225个。合肥市包河区实现了社会组织进社区家长学校的全覆盖。

4.家庭教育工作载体进一步丰富

知识更新家庭教育理念。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省妇联着力打造我省我爱我家家庭教育品牌活动,深入推进亲子大课堂家庭教育巡讲、新手爸妈早教课堂等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帮助全省382.4万户家庭、近千万人次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全省首个可听可看的融媒体家庭教育产品合肥市庐州家长课堂、芜湖市早教力量 幸福起航大型公益活动、阜阳市家庭 家教 家风微宣讲等均发展为富有当地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家庭教育品牌活动。

阅读厚植家庭教育底蕴。以构建良好亲子关系为出发点,各地各部门依托图书馆、爱心书屋、亲子阅读体验基地等阵地,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开展亲子阅读主题系列活动,引导家长孩子在活动中享受亲子时光,和谐家庭关系。安徽省亲子阅读体验基地淮南市第二书房,持续多年开展公益家庭图书漂流活动,让书籍在互不相识的家庭之间传递、分享,倡导亲子陪伴阅读,鼓励父母带头阅读,帮助孩子从小培养和建立良好的阅读习惯。

情怀引领家庭教育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各地各部门在家庭教育中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并注重融入我省红色文化、徽文化等特色文化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家庭观、民族观和国家观。省妇联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部门持续举办心中有祖国 心中有他人少儿演讲比赛、我阳光我快乐乡村少儿才艺展示等活动,全省上下联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少年儿童心中落地生根。

家风涵养家庭教育环境。以弘扬优良家风为重点,各地各部门寻找最美家庭、创评五好文明家庭、好家庭好家风巡讲、绿色生活让家更美绿色家庭评选、家书抵万金家书家信展播等家庭文明建设特色活动中,注重引导全省广大家庭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忠厚传家,激发广大家庭和少年儿童树立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内在自觉。

 

三、我省家庭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

调研中,我们发现,我省家庭教育在政府、社会、家庭等不同层面分别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

1.家庭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尚不确定。受传统文化影响,长期以来,家庭教育被视为家庭私事,家庭教育的基础地位并没有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目前我省有关家庭教育的规定零散地分布在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职业教育条例等其他法律之中,缺乏专门的家庭教育法律法规。这与家庭教育在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

2.家庭教育工作区域发展尚不均衡。我省各地城乡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家庭教育观念、信息资源、家长综合素质也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较为偏远的乡村,受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地理条件和生活条件落后,家庭教育知识的传播、传授渠道相对较窄。虽然各地建立了家庭教育工作协调机构,也确实做了一些努力,但各部门之间的整体联动和协调配合尚不够深入,资源未能很好共享,力量分散、各自为战,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经济相对落后的城市出台家庭教育相关政策、家庭教育资金支持、培育社会组织等方面也相对薄弱。

3.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还不能满足家庭日益增长的需求。调查结果显示,82.78%的家长表示希望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然而只有15.37%的家长经常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甚至36.04%的家长从未接受过家庭教育指导。自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春节团拜会发表 “三个注重”重要讲话以来,家庭教育日益受到重视,随着人口政策的进一步放开,二胎家庭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越来越旺盛,而教育、妇联等相关部门在开展家庭教育活动时,教育主题呈现碎片化现象,活动缺乏序列性,没有按照孩子的成长年龄及心理发展顺序对家长进行系统化的施教,导致教育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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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表1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现状和期望

4. 家庭教育社会组织良莠不齐。随着8090后为人父母,他们对家庭教育更加重视,早教幼教市场迎来井喷式发展,分担了相当一部分对家长的家庭教育知识的培训。然而,目前家庭教育资格认证缺乏规范管理,呈现混乱不清的局面,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参差不齐,家长难以分辨优劣。甚至一些机构和网络上所谓大咖,为谋求经济利益虚假宣传,偏激的家庭教育方法层出不穷,比如辽宁、贵州、浙江等地的传统私塾、公益学校组织开设女德班,向少年儿童灌输所谓孝道、女德等封建残余思想,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5.特殊困境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尚需加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家庭观念改变,除了父母孩子的独立家庭和三代合住大家庭之外,单亲、离异家庭也占有一定比例。我省又是外出务工大省,留守、流动儿童众多。贫困、留守、流动、单亲等困境儿童家庭受自身文化素质、传统观念等因素影响,绝大多数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存在困难。调查结果显示,21.9%的留守儿童认为其监护人在心理方面做的不够好,所占比重最大。针对特殊困境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资源较为匮乏,已不能满足他们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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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表2:你认为,照看你的人对你在哪方面做的不够好?

6.家长的家庭教育理念存在偏差。从走访中我们发现,家长普遍缺乏家庭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一部分家长信奉学校教育中心论的观念,认为教育完全是学校的事情,家长的责任就是要让孩子吃饱穿暖,尽量满足他们的物质需要就行了,其他的都应该归于学校管理。一部分家长,特别是年轻家长,生而不养,把孩子交给老人照料,不履行为人父母的责任。还有一部分家长过度关注孩子学习成绩,接近半数的学生认为父母最关心自己的学习,家长忽视了孩子其他方面的需求,往往会让孩子产生抵触情绪,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四、推进家庭教育法制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作为国民教育的三大支柱之一,家庭教育不仅是家庭的私事,更是具有公共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作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重要基石,家庭教育既需要家长承担主体责任,同时也需要政府的保障、学校的指导和社会的支持。

1.制定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法规。建议加快家庭教育法制化进程,尽快出台《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赋予家庭教育应有的法律地位,界定政府、学校和社会三者的权责义务,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推动者、学校是家庭教育的重要指导者、社会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参与者,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引起人们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建立完备的家庭教育管理服务体系。

2.促进区域间家庭教育工作均衡发展。合理配置家庭教育资源,依托远程教育、移动互联网指导服务平台等,为资源匮乏的地区提供优质的家庭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农村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办学质量和指导水平。各部门之间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家庭教育相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家庭教育志愿者、五老队伍等深入贫困地区,针对广大家庭在教育子女实践中出现的困惑和问题,提供一对一和面对面的有效帮助,以进一步推动城乡家庭教育均衡发展。

3.加强家庭教育研究。依托各级家庭教育研究会、高等院校、相关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立足儿童身心成长规律,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家庭教育学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科学的理论指导新时期家庭教育的创新实践。扎实开展家庭教育调查研究,注重加强应用研究,准确把握现状与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推动科研成果的及时转化和有效应用。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因地制宜,开发多种形式、适合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产品,创新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

4.规范管理家庭教育社会组织。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指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常态化、规范化的指导服务。推动建立家庭教育行业准入机制、行业规范和监管评估机制,加强家庭教育行业自律和道德建设,推进家庭教育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逐步培育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积极探索签约家庭教育指导制度,由社会组织针对不同需求、不同年龄的家长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家庭教育服务指导。

5.重视特殊困境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留守流动、流浪儿童,残疾、重病、家庭困难儿童,以及单亲、寄养、父母服刑、强制戒毒等家庭儿童等需要接受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家庭教育指导、支持与服务。要明确特殊困境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责任主体、内容和优先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针对特殊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志愿服务。

6.明确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家庭是家庭教育的主体,明确界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儿童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帮助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把握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和中学生家庭教育的规律,明确各个阶段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时时处处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

五、调研成果转化运用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起草了《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送审稿初稿)》。我们将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送审稿初稿)》进行修改完善,拟于7月底形成《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送审稿)》,报省政府。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拟于10月底以省政府议案形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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