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构建“政府重视、妇联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反家暴工作格局,近日,马鞍山市妇联先行先试,联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民政出台了《马鞍山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这也是我市首次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在全市设立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该办法系统地规范了法院、检察、公安、司法、民政和妇联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职责,明确了家庭暴力案件告诫办法的标准、程序,在强化对家暴加害人的管理、跟踪回访、案件证据固定、档案管理等方面实现突破。告诫制度的出台,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了新的维权救济途径,也意味着马鞍山市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和儿童将得到更全面的保护。
近年来,为有效预防及制止家庭暴力,马鞍山市妇联通过开设12338妇女权益热线、建立维权团队、与民政联合建立家庭暴力救护中心、与公安联合建立家暴110报警中心(点)、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等举措,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有效帮助与服务。同时,市妇联还充分发挥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出台了《马鞍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的相关职责》,联合市综治委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意见》,联合法院系统推行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
完善了相关的配套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