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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为何总是“落后一步”

发布时间:2026-03-21 来源:中国妇女报 阅读: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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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15,都是一场对食品安全的“大考”,也是一次对监管效能的检视。

今年也不例外。3·15前后,漂白鸡爪、重金属超标的冻干草莓、以鸭肉冒充牛羊肉的刘文祥麻辣烫接连被曝光。每当此时,公众的愤怒总伴随着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为什么又是3·15?为什么又是媒体先曝光,监管才跟进?

就拿此次被曝光的漂白鸡爪来说,据调查,涉事黑作坊长期存在,使用违禁工业双氧水漂白已是行业“潜规则”。然而,当地监管部门似乎对此一无所知,直到被曝光才闻风而动。“媒体曝光—监管介入—突击整治”,如此处置方式在食品安全领域并不鲜见。有网友问:“这些黑作坊不在深山老林,能被记者卧底,为什么监管部门发现不了?”这样的叩问也是很多人心中的疑惑。

或许,在日常监管中,基层执法力量的确受限于人手不足、检测成本高、覆盖面广等客观因素,难以做到全天候、无死角的监控。但真正的原因,或许是个别地方监管逻辑的错位:不出事不查,出了小事淡化,只有引发巨大舆论时才被动加大监管力度。换句话说,监管不是为了“防火”,而是为了“救火”。

这也是为什么一些违法者的侥幸心理如此之强。一位涉事企业负责人直言:“过了3·15再说。”这句话,既折射出3·15期间执法力度强、震慑大,也暴露了常态治理的疲软。如此一来,一旦热度退去、镜头移开、专项检查收队,那些被暂时压制的乱象,便可能卷土重来。

经济学告诉我们,当违法收益远大于违法成本时,犯罪就会发生。在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中,相对于企业巨额非法获利,罚款不过是“九牛一毛”。更有甚者,换个法人、改个厂名,便能“东山再起”。监管的“落后”,某种程度上是惩罚力度的“滞后”。在法律层面,虽然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取证难、定性难等因素,有时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食品安全无小事,监管不能“等曝光、再整治”,总是“落后一步”。去年三月,中办国办印发意见,明确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这意味着,破解监管滞后的困境,需要从完善体系、强化责任、提升能力等多方面发力。

监管部门要建立更加灵敏的风险监测网络,一方面注重技术赋能,利用大数据分析对异常经营行为进行精准画像和预警,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测更加精准有效。另一方面注重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食品安全“吹哨人”参与监督。同时,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违法黑名单制度,落实“处罚到人”,对严重失信者实施行业禁入,让违法成本真正“痛入骨髓”,让企业对食品安全心存敬畏。

食品安全监管每“落后一步”,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健康权益,透支的是公众对食品行业的信任。就像网友们所说“希望天天都是3·15”,人们期待看到,监管再靠前一点,责任更压实一点,处罚再严厉一点,让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真正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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