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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发布时间:2024-01-31 来源:中国妇女报 阅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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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显示,2022年该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儿童法律保护机制加快健全。特别是在严厉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这是我国高度重视和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的重要体现和成果。但是,面对复杂多变的互联网信息环境,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仍然任重道远。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儿纲)统计监测报告显示,2022年该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环境持续向好,受教育权利得到全面保障,儿童福利水平持续提升,家庭支持体系持续完善,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儿童法律保护机制加快健全。特别是在严厉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这是我国高度重视和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的重要体现和成果。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智能终端设备的广泛运用,未成年人网民规模不断扩大,根据《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2022年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7.2%,未成年人用网低龄化趋势明显,小学阶段的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已提升至95.1%。一方面,作为“网络原住民”,未成年人需要及时掌握科学使用网络设备、产品、技术和服务的知识、技能和技巧,提升有效利用网络及信息为自己的学习、生活服务的能力和素质。另一方面,由于身心发展尚未成熟,未成年人更易受到网络违法及不良信息的影响,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同时也更易陷入网络沉迷。在快速发展变化的网络环境中,未成年人始终面临着发展与安全“两位一体”的网络保护需求。对此,国际社会已形成基本共识,即各方有责任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网络环境,并且呼吁推进数字时代国家立法进程,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制度不断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谋划未成年人工作。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新儿纲专门对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等进行了措施部署,明确指出要推动加快网络保护立法进程,严厉打击性引诱和性侵害儿童、网络欺凌、网络诱骗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实施,与时俱进地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确立了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以及“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这与民法典、刑法、治安处罚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共同构筑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网”。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生效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体制机制,细化明确了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制度构成,有力推动了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的专门化、系统化和完备化。

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理念、主体和方式

从保护理念来看,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从保护主体来看,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职责;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等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行业规范,指导会员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从保护方式来看,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实行硬法与软法相结合的全面保护。一是以“义务—责任”为主要规范模式,全面构筑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网。违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规定,需要依条例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倡导和引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领域的发展。如鼓励和支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研发、生产和使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软硬件产品及服务;鼓励和支持制作、传播弘扬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等。三是以相关主体的义务履行来推动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实践的探索与发展,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不断提升。

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实践推进

良法善治,重在实施。随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相关主体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做法,依法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例如,相关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执法,开展“清朗”“净网”“护苗”等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整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司法机关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开展网络领域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探索,深入研析相关案例,助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做深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治本工作;行业组织、社会组织制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的规范、指引和标准等,并积极组织参与相关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持续优化青少年模式,改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线上服务平台,围绕网络素养、心理辅导、纠纷解决等整合资源为未成年人提供咨询帮助等。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仍然任重道远

面对复杂多变的互联网信息环境,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仍然任重道远。一是新技术、新应用和新模式不断涌现,可能带来新的法律问题,使旧问题穿上新衣再次出现,使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表现更为多样或者隐蔽。因此,我们仍然需要持续织紧织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网,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支撑,同时还需要注意发挥法治运行系统的整体效能,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提升相关主体的法律适用能力,将未成年人保护作为信息服务运营中的重要合规内容和业务风险评估内容。二是复杂多变的互联网信息环境给未成年人带来接触违法及不良信息的风险。为了有效降低这种风险,需要“内外兼修”:一方面是依法治理违法及不良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加大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节目的制作和传播,丰富和优化未成年人专门内容池的内容,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网络生态;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的培育提升,培养未成年人健康的上网用网习惯,增强网络法治意识,形成负责任地使用网络的能力,使其不仅能够自我保护,免受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而且能够尊重他人,抵制网络不良行为,积极维护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

(作者为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治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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