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妇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是“十四五”规划开局、新一轮妇女发展纲要颁布实施的关键换届。推动妇女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推行村(社区)妇联组织和村(社区)“两委”同步换届,对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升妇女参选参政水平,激发妇女参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意义重大,对加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影响深远。各级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和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推动妇女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实行村(社区)妇联组织同步换届,作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作为凝聚乡村振兴巾帼力量的实际行动,作为深化基层妇联组织改革“破难行动”的有力抓手,抓住有利契机,共同谋划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在基层全面落地,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力保障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推动妇女参选参政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实行“定岗选举”等办法,引导党员群众把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妇联主席等推荐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保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女性村委会主任应占有一定比例,力争实现女性村委会成员比例达到30%以上、女性居委会成员比例达到50%以上、女性居委会主任达到40%以上的目标,逐步提高妇女成员在村(社区)党组织中的比例,切实把妇女参与基层自治实践提高到新的水平。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作为,积极向党组织推优荐才,鼓励女性积极参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村(社区)妇联主席、女党员、女致富能手、返乡女大学生、女性文体活动骨干等,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妇女的摸排建档、组织动员、选前培训等工作,提高她们的竞职意识和参选参政能力。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妇女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及优秀妇女典型,使广大党员群众了解、熟悉优秀妇女,为妇女参选参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把握政策要求,扎实做好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工作
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原则上应于“两委”换届结束后1个月内启动、2个月内完成。要根据村(社区)妇女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任务等合理确定妇女代表、执委、专兼职副主席人数,执委一般不少于9人。要配齐配强村(社区)妇联领导班子,把村(社区)“两委”班子中符合条件的女性成员通过规定程序选为妇联主席;壮大基层妇联组织成员、优化执委队伍结构,积极吸纳辖区内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妇女群众信赖的妇女担任村(社区)妇联副主席(含兼职)或执委。村(社区)妇联执委经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人选由同级党组织提名推荐,由第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要健全村(社区)妇联组织神经末梢,推动在自然村、村民小组、社区网格、居民楼栋及妇女兴趣组织等妇女生产生活最小单元,普遍建立“网格型+功能型+指尖型”妇女小组,不断延伸妇联工作手臂,创新基层妇联组织发展,巩固和扩大“会改联”改革成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各级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指导)小组和妇联组织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沟通配合,及时掌握换届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解决工作中特别是村(社区)“两委”女委员和妇联班子人选安排等重大问题,切实提升双向融合度。要坚决避免对妇女的任何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将性别平等充分体现到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过程,对利用宗族、宗教、宗派势力给妇女参选、当选设置障碍的,要依法制止、严肃处理。要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规范换届选举程序步骤,认真执行代表推选、执委推荐及妇女代表大会工作流程,同时做好退转人员的思想引领和关心关爱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要做好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结合实施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及时全面开展妇联组织成员的培训工作,帮助当选人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健全完善村(社区)妇联组织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执委会议事制度、妇联主席轮值制度、执委项目领办制度、联系妇女群众制度等,探索执委作用发挥的有效路径,充分发挥好妇联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最大限度把广大妇女群众凝聚起来,使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深深根植于妇女群众之中。
安徽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