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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一名女性残疾人在合肥市二院手术后
来信人: 杨*红 来信时间:2024-06-03
本人杨雪红(340102196607053525),女,58岁,安徽合肥人,家住瑶海区,2023年4月17日在合肥市二院(广德路)妇科住院,诊断为宫颈恶性肿瘤IB2期,4月21日进行手术(腹部广泛性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术+盆腔淋巴结清除),术后两个星期拔尿管小便排不出来,出院带尿管回家,医生说一个月后返院再拔尿管,但一个月后仍不能自行排尿,仍需带尿管。
     随后半年多因长期带尿管多次导致尿道感染,下腹隐痛、发热、血尿,于2023年6月2日再次入院广德路二院妇科治疗,住院期间针灸5次,小便仍无法排出,于2023年6月22日带尿管出院,告知一个月后返院再拔尿管。出院后在该院针灸科针灸10次,小便还是排不出来。
     随后我就辗转于合肥各大医院治疗,还是解决不了排尿问题。
     2023年7月28日、8月7日、8月11日、8月21日前后四次就诊于安徽省立医院泌尿外科;2023年8月22日就诊于安徽省中医院二附院,针灸20次;2023年9月26日就诊于安医附一院,医生说不能再带尿管了,建议自己在家导尿;2023年10月11日因尿路感染又再次入院广德路二院,排尿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后听从二院医院建议于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9日、2024年4月24日先后三次前往上海仁济医院泌尿外科诊治,经诊断为术后的神经源性膀胱,吃了半年药,效果甚微,仁济医院建议我安装膀胱起搏器,但费用太昂贵,需要20多万元,我根本无力承受。现在还是排尿困难,而且漏尿、尿频,因长期插尿管,极易引发炎症且会影响到肾脏。
     本人家庭经济状况困难,我和爱人都是原安徽第二棉纺织厂国企下岗职工,本人因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了病退(持有残联三级残疾证),退休工资微薄,爱人也身患癌症多年,长期靠药物维持。本来家里就已经欠了不少外债,这次生病到处看病又给家里增加了大量的经济负担,真是雪上加霜。这一年来,身患癌症对我身体和精神打击巨大,现在又出现新的病情,严重影响日后的正常生活,真可谓双重打击,对我的身心遭受极大的伤害,精神近乎崩溃!
     在上述多次治疗无果后,自去年11月及今年5月本人多次找合肥市二院要求解决此事,本人要求是:在手术前没有排尿问题,现在手术到导致无法正常排尿,要求医院给我医治好,后续医疗费用本人无力承担,由医院承担,但是医院迟迟不予解决。
回复
回复时间:2024-06-19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与情况涉及到医疗纠纷,处理医疗纠纷有以下途径: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建议您结合自身情况,采取以上合法途径,咨询相关部门依法解决。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向合肥市医调委提出申请,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与六安路交口东南角50米六安路86号4楼-5楼,电话:65626114);(三)申请行政调解(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途径。如果网友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患协调办公室或医务处联系(电话:62965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