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您来信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函请省公安厅核查。针对您的质疑,省公安厅采取多种方式认真了解核实,并进一步调阅了诉讼离婚法院民事调解协议书等,发现原告黄女士和被告陆鹏经蜀山区人民法院调解,已于2015年11月27日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2021年4月,省公安厅对从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岗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当时也进行了公开公示,且未收到不良举报反映。感谢您对我省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