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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离异无房妇女建房受阻,恳请维护合法居住权益
来信人: 何*萍 来信时间:2026-04-05
尊敬的安徽省妇联领导:;br;     您好!我是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居民,一名离异无房的普通妇女,现向妇联求助,恳请维护我的合法居住权益。;br;     一、基本情况:我于2006年依法取得沈巷镇强村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持有合法《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和县国用第1314号),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属清晰无争议。2024年《沈巷片区sx-03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将该地块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导致土地证与规划用途冲突,我持合法权属证明却无法办理建房许可。;br;     二、民生困境:我2025年2月已依法离婚,离异后名下无房、无其他居住场所,无经济能力承租房屋,基本居住权无法保障。前夫已出具书面承诺,自愿全额出资在该地块建房供我长期居住,我不申请任何政府补助、不占用公共资源,仅为解决基本居住刚需。;br;     三、求助诉求:我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请建房许可均被搁置,现恳请妇联发挥维权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规划与土地证用途冲突问题,准许我按证载住宅用途办理建设规划许可,保障我作为离异妇女的基本居住权益,帮我解决无房居住的民生困境。;br;     我承诺所述情况全部真实,可随时提供全套证明材料供核查,恳请妇联予以关注协调。
回复
回复时间:2026-04-30

您好!感谢您对妇联工作的信任。您反映的土地使用权纠纷问题芜湖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已作出答复。离婚后无房居住及生活困难问题,芜湖市妇联可以帮助您调解与前夫及孩子之间的关系,请您保持和芜湖市妇联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