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离异无房妇女建房受阻,恳请维护合法居住权益
来信人:
何*萍
来信时间:2026-04-05
尊敬的安徽省妇联领导:;br; 您好!我是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居民,一名离异无房的普通妇女,现向妇联求助,恳请维护我的合法居住权益。;br; 一、基本情况:我于2006年依法取得沈巷镇强村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持有合法《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和县国用第1314号),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属清晰无争议。2024年《沈巷片区sx-03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将该地块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导致土地证与规划用途冲突,我持合法权属证明却无法办理建房许可。;br; 二、民生困境:我2025年2月已依法离婚,离异后名下无房、无其他居住场所,无经济能力承租房屋,基本居住权无法保障。前夫已出具书面承诺,自愿全额出资在该地块建房供我长期居住,我不申请任何政府补助、不占用公共资源,仅为解决基本居住刚需。;br; 三、求助诉求:我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请建房许可均被搁置,现恳请妇联发挥维权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协调解决规划与土地证用途冲突问题,准许我按证载住宅用途办理建设规划许可,保障我作为离异妇女的基本居住权益,帮我解决无房居住的民生困境。;br; 我承诺所述情况全部真实,可随时提供全套证明材料供核查,恳请妇联予以关注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