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本人已离异无房妇女,目前居无定所,生活困难,恳请省妇联解决
来信人:
何*萍
来信时间:2026-04-02
致:安徽省妇女联合会主席;br; 住址: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沈巷社区街道;br; ;br; 本人是一名离异无房妇女,目前居无定所,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特向妇联“娘家人”紧急求助,恳请帮助协调解决基本居住问题。;br; ;br; 本人于2006年合法取得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属清晰、合法有效,该土地是本人唯一的生活保障。;br; ;br; 2025年2月离婚后,本人名下无任何房产,无固定住所,经济困难无力租房,基本生存面临极大压力。为解决居住问题,前夫已书面承诺全额出资为我建房,我不向政府申请任何补助、不占用公共资源,仅希望在自己合法土地上建房安居。;br; ;br; 但因该地块规划用途调整,导致土地证与规划不一致,本人多次申请办理建房规划许可均未获办理。如今手持合法土地证,却无家可归、有地不能建,作为弱势离异妇女,多次求助无果,身心压力巨大。;br; ;br; 妇女的居住权是基本生存权利,本人实属生活困难、无房可住的弱势群体,万般无奈之下向省妇联求助,恳请主席予以关心。;br; ;br; 恳请协调事项;br; ;br; 1. 恳请协调芜湖市及鸠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沈巷镇政府,;br; 允许本人按照合法土地证用途,办理住宅建设规划许可。;br; ;br; 2. 考虑本人离异无房、自筹资金建房的特殊困难,予以特事特办、妥善安置。;br; ;br; 3. 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处理,给予本人一处安身居所。;br; ;br; 本人所述全部真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随时配合核查。;br; ;br; 妇联是广大妇女的依靠,恳请主席体恤困境,帮助弱势离异妇女解决生存居住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