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举报濮塘镇双板村村干部侵害外嫁女征地及失地保险权益
来信人:
吴*霞
来信时间:2026-08-04
本人姓名:吴基霞,身份证号:340505197603060424,联系电话:15255520878。户籍原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双板村。本人自幼在双板村取得两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土地承包档案凭证。婚后我的户口迁入婆家,但是婆家从未给我分配任何承包农田,我也没有在婆家享受过征地补偿、失地社保,我的农田保障完全依赖娘家双板村的承包农田。现如今我名下在双板村的承包农田被依法征收,村委会以我户口已经外嫁迁出本村为由,单方面拒绝为我申报办理失地保险,只发给我1.2亩租赁费,用村规民约限制剥夺我的法定农田权益。该行为违反两条国家法律:;br;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妇女婚嫁后,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发包方不得收回、剥夺其土地征收相关权益;;br; 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禁止任何组织以妇女结婚、户口迁移为由,侵害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征地社会保障权益,与法律冲突的村规民约不具备法律效力。;br; 我多次和双板村村委会沟通协商,村干部依旧坚持不予办理,导致农田被征收后我无法获得对应的失地养老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此前我拨打12388反馈问题。;br; 现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维权诉求,请求主管部门介入监督:;br; 1. 核查我的农田承包资格与土地征收事实,确认我符合失地保险办理条件;;br; 2. 督促濮塘镇政府监管双板村村委会停止歧视外嫁女的违规行为,限期为我办理失地保险申报手续;;br; 3. 按规定时限书面或电话反馈处理结果,并告知我事件办理进度。